“喊冤”的澳大利亚酒
2015-02-28 10:59来源 :TastingAnnex 葡萄酒与烈酒顾问作者 :谭永蕃
因为近段时间在注意澳洲酒,所以对关于澳洲酒的信息会敏感一些,记得前两年看了葡萄酒专业杂志《葡萄酒》(WINE),里面有文章讲述一帮澳洲的酒类官员、酿酒师、酒评家、侍酒师等,为澳洲葡萄酒的七宗罪辩护,看起来有点滑稽,但这也是证明澳洲酒在转身,准备着新的形象。
综观这七宗罪,这也是我认为滑稽所在,里头说澳洲酒是这样的状况:允许灌溉,所以无年份的差别;用单一的品种酿酒;分级简单,不如AOC等欧洲国家法定产区制度的严格;以现代工厂运作,缺少文化沉淀;缺乏精品,口感单一,能陈年的不多;有很多勾兑酒;只是价格竞争。这些状况的对照体是所谓称为旧世界的欧洲大陆,澳洲酒的的这七宗罪,都与欧洲所强调的不一致,但实际情况是,澳洲酒正是因为由于其定位与欧洲酒之间的差异性,才会在市场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如果澳洲酒在七十年代起步时一味仿欧洲酒的理念,它是永远不能获得如此的成功,只会永远停留在欧洲酒的影子里,永远不会成为欧洲酒重视的竞争对手。
时至今日,当澳洲酒取得相当成功时,它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把原来追求传统欧洲风格的那部分市场争取过来,它也开始强调自己同样具备传统元素,只是消费者没注意罢了。
这的确是很巧妙的一招,如果这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或关注,那么澳洲酒的另一面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因为最能吸引人眼球的是争议,澳洲酒只要能制造足够的争议,它就不会离开人们的视线。但中国古语有云“物极必反”,希望澳洲酒也要有清醒的头脑,时刻明白适应市场需求才是它成功之本,首先要维持现有的风格,再去发掘个性,别本末倒置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