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起诉超市过期红酒要求退一赔十 法院驳回

时间 : 2026-03-06 18:12 来源 : 法治时报 作者 : 

       近日,海南琼海的一男子向某发现超市在售的2瓶干红葡萄酒已过标注的8年保质期,付款476元购买,随后以“购买过期食品”为由,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十,合计索赔5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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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查明,向某是一名职业打假人,以类似理由提起过10宗诉讼,购买行为超出生活消费范畴,其行为具有主观恶意,是一种变相的经营牟利行为。同时案涉红酒酒精度12%,按国标可免标保质期,超市标注超期仅为标签瑕疵,该“过期”不代表食品本身不安全,向某也未举证红酒存在安全问题或造成自身损害。最终,法院判决超市退还476元货款,驳回向某10倍惩罚性赔偿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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