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士沃州宪法法院裁定,一个名为“香槟”的小村将不能在当地自产葡萄酒的瓶身上标注产地“香槟”,原因是“香槟”(Champagne)这个地名恰与法国的香槟地区和香槟酒同名,不符合瑞士与欧盟签订的关于原产地命名保护的双边协议,这是该村20年间第二次被判定“失去”名字。
香槟地区位于巴黎以东,现有约3.4万公顷葡萄园,一直致力于推广“香槟”一词的使用规则。根据法国香槟产区与全球12个葡萄酒产区共同签署的“保护葡萄酒原产地联合声明”和“欧盟产品原产地标识”等有关条例,只有香槟地区出产的气泡酒才能称为“香槟酒”,其他地区出产的同类酒只能叫“气泡葡萄酒”。西班牙的“卡瓦”、德国的“赛克特”、意大利的“普洛赛克”以及法国阿尔萨斯、勃艮第、卢瓦尔等产区的“克雷曼”,这些都是常见的气泡酒。自“原产地命名保护”体系建立后的80多年来,“香槟”这个名称已经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认可。
法国香槟酒
香槟村则是瑞士西部法语区沃州的一个村,总面积不足4平方公里,人口仅千人。该村以农业和葡萄种植业为主要经济来源,据说香槟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9世纪,早在17世纪时已经在酿造用“香槟”命名的葡萄酒了。
1998年,法国香槟地区的葡萄种植者抗议,要求瑞士香槟村停止在白葡萄酒上标注“香槟”字样,理由是与法国香槟酒同名,且颜色相似,容易误导消费者。当时,法国政府以向瑞士航空公司开放欧盟领空为条件,要求瑞士放弃“香槟”名称。最后,瑞士政府接受了上述条件,与欧盟签署了保护香槟原产地名称的双边协议。
该协议自2002年6月1日生效,瑞士香槟村不再使用“香槟”作为原产地标签,不能在酒瓶上标注葡萄农地址,当地产的白葡萄酒也由此更名为“自由-香”。受到波及的还有香槟村的一家历史悠久的烘焙企业,该企业有一款自1934年起就冠名“香槟酒杯”的开胃饼干,并以“来自香槟的配方”为名销往法国,也被巴黎高等法院要求停止使用“香槟”作为品牌名称,并更改产品包装上的徽标。
瑞士香槟村
过去20年间,对“香槟”名称的禁用严重影响了香槟村的酿酒行业,使其葡萄酒销量大减。在当地人看来,“香槟”这个名字不只关乎经济,也代表了一种身份的认同,因此多年来从未放弃争取命名权。
2002年,香槟村曾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当地生产的葡萄酒基本上只在本地区销售,跟法国香槟酒不存在竞争关系,但最后还是败诉了。2008年,香槟村又以类似行为艺术的方式进行了抗议,村民们开来一辆覆盖着法国国旗、摆放有法国香槟酒的铲车,将写有“香槟村”的指示牌推倒在地,由此表达了对法国香槟产区“霸道”行为的不满。
经过多年纷争,瑞士相关部门曾在今年1月认定,香槟村所在地区的28公顷葡萄园出产的白葡萄酒,并不会与世界闻名的法国香槟酒相混淆,因此准许香槟村继续使用“香槟”作为产地名称。然而,法国香槟制造协会随后再次提起诉讼。最终,瑞士沃州宪法法院判决,根据瑞士与欧盟的双边协议规定,法语中的“香槟”一词受到严格保护,禁止用于任何非法国香槟地区出产的葡萄酒。
“原产地命名保护”(法文缩写为AOC)是法国的产品地理标识,用于标明在特定地理区域、使用受到认可的技术生产和加工的产品,保障了农产品的产地、品质、特性和生产工艺。法国是最早建立“原产地命名保护”体系的国家,始于1935年,法国香槟酒于1936年即获得该项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