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葡萄酒新等级

2012年08月20日 -- 0 1527

AOC是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lee的缩写,翻成中文 原产地控制命名。酒标表示为Appellation+产区名+Controlee。
法国始于1935年开始实施AOC系统,以防范那些在酒名字上作投机的生产者,以保障酿酒者和葡萄园达到一定的品质要求。这个产生不仅对于法国,甚至对于世界都有深远影响。虽然AOC系统不能绝对保证酿酒者所酿造的酒的品质,但是它可以控制在整个种植酿造等过程中的绝大部分因素。这种控制是通过AOC制度所要求的严格品质需要的实施来完成的。

这些严格的要求有以下七方面:

1、土壤界定---整个酒庄土壤面积中可作为葡萄种植的面积是基于几个世纪以来所种植及相关事件的记录,诸如土壤性质、土壤构态、和高度及坡度等;

2、葡萄品种---品种的界定是基于由各自的地理位置以及历史数据,区别怎样的葡萄品种在怎样的土壤和气候条件下表现最完美;

3、栽培惯例---界定了对每公顷土地的种植株数、剪枝技术和施肥措施;

4、产量许可---因为高产会降低葡萄的质量,为保证品质严格控制收成产量,对每个AC都设置了最高产量。在同一个地区内,更高一级的AOC要求比较低一级的AOC对于单位产量,收获时的葡萄含糖量要求会更高,因此一般来说质量也就更高一些。比如在波尔多,Appellation Haut-Medoc Controllee单位产量要求在每公顷5000公升以下,而Appellation Pauillac Controllee的单位产量要求在每公顷4500公升以下。;

5、酒精含量---所有的AOC必须保证最低酒精含量标准,这意味着葡萄必须达到一定的成熟度(保证其一定的含糖量),有足够的呈香呈味物质,尽管在一些区域允许酿制葡萄酒工序中给葡萄汁增加糖分已达到所要求的酒精(CHAPTALIZE)。

6、酿造惯例---每个AOC基于酿出好酒的传统酿酒历史结合酿酒工序,都有一套传统规则;

7、官方品评---自1979年始,品评所有典型样酒来申请AOC。

满足上述七个条件的,才允许在酒标上使用AOC。

法国法律将法国葡萄酒分为4个等级:

2009年08月的时候,为了配合欧洲葡萄酒的级别标注形式,法国葡萄酒的级别发生了一个改革。以下是新的等级制度,将在2011年1月1日起装瓶生产的产品使用新的等级标记,不过要是想完全执行还需要很长时间。

AOC葡萄酒(法定产区葡萄酒)变成AOP葡萄酒 (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égée)。
VDP葡萄酒(地区餐酒葡萄酒)变成IGP葡萄酒 (Indication Géographique Protégée)。
VDT 葡萄酒(日餐餐酒葡萄酒) 变成 VDF 葡萄酒( VIN DE FRANCE ) ,属于无 IG 的葡萄酒,意思是酒标上没产区提示的葡萄酒 (vin sans Indication Géographique)。

VDQS从2012年开始不复存在。

2009年10月的时候,法国国家葡萄酒行业协会新闻公报报道称,L’ANIVIT更名为L’ANIVIN DE FRANCE。Vin De Table(日常餐酒)以及L’ANIVIT中的“T”都将消失。

公报中指出,随着法国葡萄酒业共同组织(OCM)的改革以及不标注葡萄品种和年份的Vin de France这一新类别的创立,L’ANIVIT(法国国家日常餐酒和地方餐酒行业协会)更名为L’ANIVIN DE FRANCE(法国国家葡萄酒行业协会)。


此次改革的原因有:

1、来自新世界国家生产者的竞争日趋激烈
2、法国葡萄酒的现行分级过于复杂(法国葡萄酒的高端产品定位是众所周知的,但常常令人无法形容只有二分之一的消费者知道一瓶VDP葡萄酒和一瓶AOC葡萄酒的区别。)
3、现有葡萄酒标签上的复杂标识(造成消费群的不稳定性;造成出口的葡萄酒不易被识别。)
4、面对日益强势的外国葡萄酒品牌,出口市场上缺少法国品牌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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